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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

文章来源: 铭仁园中学

date 2019-11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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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

学生资助工作是最直接的民生工程,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,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.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,是教育事业全面,协调,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。对于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,巩固提高各学段教育水平具有重大意义。

     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,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,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。特制定此认定办法

一、认定原则

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,坚决杜绝“贫困演讲”或“选贫困生”等现象的发生;要充分结合学生在上一学段获得资助的情 况,不得要求学生家庭所在地乡、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 经济情况予以证明;强化班级民主评议在困难认定中的作用,坚 决杜绝“一纸困难申请材料定困难生身份”现象的发生;要采取定 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,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,不 能简单粗暴确定认定比例,不得强行分摊认定人数,更不能搞全 员认定;要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,确保公平公正。

认定流程

1. 学生自愿申请。每位同学根据自己家庭条件提出书面申请;

2. 班级评议。班级评议工作组召开班级评议会,根据分配名额,对申请学生提交的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及相应佐证材料实施差额评议,评出本班拟受助学生名单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作出认定,填写《班级民主评议表》在班内公告并张贴,在申请学生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[班级评议建议]栏签署“班级评议意见”。汇总拟受助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和《班级民主评议表》报年级认定工作组审核。

3. 年级认定。年级认定工作组召开年级审核会,根据分配名额,对各班推荐拟受助学生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和《班级民主评议表》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,对审核通过的《拟受助学生名单》在本年级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(有异议学生返相应班级进行核实并进行调整),公示无异议后填写  《年级认定审核表》并在申请学生 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[年级意见]栏 签署“年级认定审核意见” 。汇总拟受助 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 班级民主评议表以《年级认定审核表》报校级认定领导小组审核。

4. 校级认定 。校级认定领导小组召开校级审核会,根据学校名额,对年级认定上报的拟受助学生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《班级民主评议表》《年级认定审核表》及相关佐证材料进 行审核,《拟受助学生名单》确定后在校园里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(有异议学生返相应年级、班级进行核实并进行调整),公示无异议后校级认定领导小组在申请学生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[校方认定意见]栏签署“审核意见” 。汇总填写《达州市学校春(或秋)季学期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》和《达州市学校春(或秋)季学期资助项目统计表》报同级学生资助部门备案 。

三、结果公示

1. 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名单及认定档次, 以适当方式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;

2. 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,坚持信息简洁用原则,公示受助学生姓名、年级班级认定结果等基本信息,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、出生日期、贫困原因等个人敏感信息和隐私进行公示

四、确定名单

根据公示名单,符合条件者,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。

达州铭仁园教育集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3月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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